发布时间:2025-07-05 07:37:42 阅读: 33次
你知道米聊嗎?這是小米2010年推出的一款社交溝通軟件,在米聊的發布會上,雷軍曾表示:如果給他們一年時間,米聊就有50%的勝出機會,可一旦騰訊在幾個月內反擊,那米聊就必死無疑。
一語成讖,僅隔一個月,騰訊就強勢推出微信,與微信同台競爭的米聊最終落敗。
不過,對於“米聊”商標,小米公司卻從未放棄,還因商標被駁回,把國家知識產權局告上了法庭。
據了解,小米公司申請的第53950079號“米聊”商標,被國知局以與在先商標構成近似為由,在複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小米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米聊”商標申請於2021年3月,指定使用於第14類“貴金屬;貴金屬製盒;首飾盒;貴金屬製藝術品;項鏈(首飾);貴金屬製小雕像”等。
而國知局引證了在先注冊的第25053798號商標“米聊MILIAO”,申請於2017年6月,指定使用於14類的“表;鍾;珍珠(珠寶);玉雕首飾;珠寶首飾;貴重金屬藝術品;首飾盒”等。
兩商標是否近似,如何判斷呢?
法院指出,商標近似是指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注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有特定的聯係。
本案中,訴爭商標“米聊”,完整包含於引證商標“米聊MILIAO”中,已構成近似商標標誌,兩者使用在類似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故構成近似商標。
小米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米聊”商標在複審商品上經過使用已取得較高知名度,從而不會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的混淆誤認。故小米相關主張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最終,小米一審落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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